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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費逾繳罰金 將降66%
聯合報╱曾懿晴】 2009.03.12 03:33 am

電費遲繳罰金降價囉!消保會表示,民眾在十四天內逾繳電費的罰金,

將從百分之三降為百分之一,若逾繳超過十四天,則從原本的百分之五降為百分之二,

且逾繳兩日內不加計罰金,平均降幅達六成六。

消保會法治組組長邱惠美表示,三月底將由經濟部公告,預計四月上路。

她說,若因故無法抄表計費,現在可按前兩月的用電度數平均計費。另外,

遇到業者停止供電,也可依用電種類減扣電費。


【2009/03/12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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